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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購退稅是什麼?換屋族必懂的節稅攻略

2026-04-03

重購退稅是什麼?換屋族必懂的節稅攻略

重購退稅是什麼?換屋族必懂的節稅攻略

(房地合一稅+土地增值稅一次搞懂)
完整解析申請條件、退稅比例、5年限制與申請流程,避免錯過節稅機會

「重購退稅」是政府為減輕換屋族負擔而提供的節稅優惠,主要分為房地合一稅(國稅)與土地增值稅(地方稅)兩部分,兩者的申請條件與計算方式略有不同。

一、 重購退稅的申請條件

無論是「先買後賣」或「先賣後買」,皆須符合以下基本要件:

  1. 時間限制: 舊屋出售與新屋重購的移轉登記日差距須在 2 年內。

  2. 自住用途: 出售前 1 年內不可有出租或供營業、執行業務使用。

  3. 設籍要求:

    • 房地合一稅: 須為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並有「實際居住」事實。

    • 土地增值稅: 須為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(如父母、子女)辦竣戶籍登記。

  4. 所有權人限制:

    • 房地合一稅: 出售與重購者可為本人或配偶。

    • 土地增值稅: 出售與重購人必須為同一人。

  5. 面積限制(僅限土增稅): 新購土地面積都市土地不超過 300 平方公尺(約 90.75 坪),非都市土地不超過 700 平方公尺(約 211.75 坪)。

二、 什麼是退稅比例?

退稅額度取決於新舊屋的價格(或土地現值)高低:

  • 小屋換大屋(價低換價高):

    • 全額退稅。只要新購房地價格高於原出售價格,已繳納的稅款可全數申請退還。

  • 大屋換小屋(價高換價低):

    • 房地合一稅: 採按比例退稅。計算公式為:已繳稅額 × (重購價額 ÷ 出售價額)。

    • 土地增值稅: 原則上不予退稅,除非新購土地地價仍超過「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增稅後」的餘額,則可退還差額部分。

三、 申請注意事項

  1. 五年列管期: 退稅後 5 年內,新房不可移轉(如出售、贈與給配偶)、不可出租或供營業使用,且戶籍不可遷出,否則會被追繳原退稅款。

  2. 居住事實證明: 稅務機關會實質查核,建議保留水電費帳單、裝潢發票、家具家電購置證明等,以證明確實居住。

  3. 預售屋限制: 預售屋在實際交屋前屬於權利,不符合「自住房地」定義。若工程延宕導致無法在 2 年內完成產權登記與戶籍遷入,將無法適用。

  4. 申請時效: 房地合一稅須在重購完成後 5 年內提出申請;土地增值稅則為 10 年內。

四、 如何申請

可以選擇以下三種管道辦理:

  • 線上申請: 前往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或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官網線上申辦。
  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: 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
    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試算: 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etw158w/5102

  • 櫃台申請: 備妥資料前往舊屋所在地的國稅局(房地合一稅)或稅捐處(土增稅)。

  • 郵寄申請: 郵寄申請時,需依據稅種寄送至不同的管轄機關:

  1. 土地增值稅(地方稅):

請寄送至原出售土地所在地的「地方稅捐稽徵機關」(例如各縣市稅捐稽徵處或其分處)。

  1. 房地合一稅(國稅):

請寄送至戶籍所在地或原出售房屋所在地的「國稅局」(各所屬分局、稽徵所)

應備文件清單:

  1. 重購退稅申請書(區分為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或土地增值稅兩類書表)。

  2. 買賣契約影本(含出售及重購新、舊房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之契約)。

  3. 房地所有權狀影本(新、舊房屋土地均需提供)。

  4. 戶口名簿影本(證明本人、配偶或符合規定的親屬已在該地設籍)。

  5. 收付價款證明(新、舊房地買賣價金證明)。

  6. 稅款繳款書收據正本(如出售土地時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聯)。

  7. 無租賃申明書。

重購退稅:房地合一稅 vs. 土地增值稅 比較表

比較項目

房地合一稅 (國稅)

土地增值稅 (地方稅)

法律依據

所得稅法第 14-8 條

土地稅法第 35、36、37 條

時間條件

買賣移轉登記時間差距在 2 年內

出售(重購)完成移轉登記日起 2 年內

性質與用途

須為自住房地;出售前 1 年內無出租、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

須為自用住宅用地;出售前 1 年內未曾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行為

所有權人

本人或其配偶名義重購皆可適用

出售人與重購人必須為同一人

設籍條件

本人、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並有「實際居住」事實

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

面積限制

無限制

都市土地 ≤ 3 公畝(約 90.75 坪);非都市土地 ≤ 7 公畝(約 211.75 坪)

退稅比例

● 小換大(價低換價高): 全額退稅

● 大換小(價高換價低): 按比例退稅 (已納稅額 × 重購價額 / 出售價額)

● 價低換價高: 若新購地價超過原售地價扣除稅額後的餘額,可申請退稅(最高退回已繳全額)

● 價高換價低: 視價差而定,可能不予退稅

五年列管期

重購後 5 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(出租、營業)、再行移轉或遷出戶籍,違者追繳原退稅額

重購完成移轉登記日起,5 年內不得再行移轉、變更用途或遷出戶籍,違者追繳原退稅款

申請期限

完成移轉登記次日起 5 年內

請求權時效為 10 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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